戶外教育申請表單和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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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外教育申請表單和決議

發佈日期 : 2025-12-05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12-05 公告分類 : 檔案下載
戶外教育決議事項:
(一)校外教學按型態分為:班級性、班群性、學年性、全校性。
因受限於學校經費及行政人力之故,由學校協助支應教師費用之學年性校外教學以一學年辦理一次為限;其他校外教學之規劃請盡量以班級性/班群性之方式辦理,如有費用支出由教師自行負擔。
(二)如校外教學需總務處協助採購事宜,可事先向總務處洽詢。
(三)因校外教學申請有一定的行政程序,故訂定期程如下:
1.學年性校外教學(統一由學務處上簽呈請總務處協助招標) ,
(1)上學期之申請期程採以下兩種方式(可二擇一):
①如於上學年度學期末(6月底前)繳交校外教學申請表(已核章版) 及可編輯之電子檔,校外教學日期則可安排在開學後任一時間。
②如於暑假備課日(8月底前)繳交校外教學申請表(已核章版)及可編輯之電子檔,校外教學日期可安排於期中考後。
(2)下學期之申請期程採以下辦法:
統一於11月底前繳交校外教學申請表(已核章版)及可編輯之電子檔至訓育組,校外教學日期可安排在開學後3月之後的任一時間。
2.班級/班群性校外教學
(1)如需總務處協助訂遊覽車者,須於一個半月前繳交校外教學申請表(已核章版)至訓育組,由總務處協助訂遊覽車。
(2)如須出納組協助製單跟學生收費,請於3週前繳交校外教學申請表(已核章版)至訓育組。
(3)如無須協助訂遊覽車&製單,請於2週前繳交校外教學申請表(已核章版)至訓育組。
(4)如總金額超過15萬,依採購法應公開招標(採購法第49條),則須於三個月前繳交校外教學申請表(已核章版)及可編輯之電子檔。
3.畢業旅行
最晚須於四月底繳交校外教學申請表(已核章版)及可編輯之電子檔,日期可安排於12月。
(三)學年性校外教學招標如流標,相關處室將與學年討論修改相關計畫後,再進行第二次招標。
(四)各學年之校外教學申請通過之後,將由訓育組統一公告,後續再請各處組配合相關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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