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踐國小午餐專區
發佈日期 :
2026-01-08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6-09-08
公告分類 :
處室公告,學生專區
實踐國小午餐專區-停餐與退費辦理說明
115學年度起 配合新北市免費營養午餐政策調整
🔔【停餐申請|請優先使用線上表單】
請家長與教職員務必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停餐申請。若家庭無法使用線上表單,可改向學務處索取紙本表格。
👉 點此填寫「午餐停餐/退費 線上申請表」(Google 表單)⚠️ 115學年度學生與教職員「退費規則」重點提醒
- 學生(政府全額補助):依政策免繳午餐費,如因請假或個人因素停餐,不另行退還現金或折發補助款。但為避免食材浪費與精準備餐,請家長務必主動填表辦理停餐(請假系統不會自動連結停餐表單)。
- 教職員工(自費用餐):符合請假與停餐規定者,依原規定辦理停餐與現金退費。
一、停餐申請期限與規範(全校適用)
| 假別 / 類別 | 停餐申請條件與期限 | 學生處理方式 | 教職員退費規定 |
|---|---|---|---|
| 事假 | 最遲於停餐日前 5 個工作天 提出申請 | 協助辦理停餐(不退費) | 依停餐天數核實退費 |
| 病假 / 喪假 | 連續請假 2 日(含)以上,請於首日中午 12:00 前提出申請 | 第 2 日起停餐(不退費) | 首日不退,第 2 日起核實退費 |
| 轉學 / 休學 | 最遲於轉學/休學當天提出 | 次日起停止供餐(不退費) | 依剩餘天數辦理退費 |
| 因公 / 班級活動 | 公差、比賽、校外教學等,由承辦教師/導師於 5 個工作天前 統一提出 | 承辦教師/導師統一申請 辦理停餐備餐調整 (不退費) |
依停餐天數核實退費 |
| 天災 / 防疫停課 | 由學校統一辦理,無需個別申請 | 依教育局規範統一處理 (不退費) |
依教育局規定統一辦理退費 |
二、學年末停餐申請截止時間(請特別留意)
為配合學期末食材採購結算與會計結帳作業,教職員停餐申請請務必於下列時間前提出,逾期恕不受理:
- 教職員停餐:每年 6 月 15 日前
- ※ 期末班級性停餐不受上述截止時間限制,但請承辦教師/導師提早申請告知,以利停餐作業。
三、教職員工退費辦理流程
- 填寫線上表單申請停餐。
- 由學務處午餐秘書與會計室依會計流程審核。
- 審核通過後採用「現金退費」方式辦理。
- 退費作業時間約需 1~2 個月內完成(依會計核算流程辦理)。
📂 相關表單下載(請至網頁下方附件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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