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新北市113年模範父親代表評審作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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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新北市113年模範父親代表評審作業

發佈日期 : 2024-04-09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4-09 公告分類 : 活動訊息,處室公告
一、依新北市政府113年3月26日新北府社團字第1130558272號函辦理。

二、請至本所官網網址:http://www.banqiao.ntpc.gov.tw/首頁點選最新消息,或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網址:http://www.sw.ntpc.gov.tw/首頁上方點選「福利專區」─「人民團體」─「新北市市級暨區級模範父母親代表遴選」項下,參考「新北市政府模範父親及模範母親代表評審作業要點」、「新北市政府區級模範父親及模範母親代表評審作業要點」,並填寫「新北市113年模範父親代表候選人推薦書」、「新北市政府個人資料利用暨素行調查同意書」等表件各1份繳交。

三、候選人推薦書資料請務必以電腦繕打、填寫貴推薦單位名稱、加蓋推薦單位印信,並提供Word電子檔,電子檔請註明推薦單位名稱及候選人姓名;素行調查同意書請候選人親自簽名或蓋章;另請提供候選人2吋半身照片2張、居家生活照片3張。

四、依作業要點規定須近5年內(以113年5月16日為計算基準日)無任何違法、判刑確定或欠稅等紀錄始得列入推薦名單,如經素行調查或財稅查調有違法及判刑確定或欠稅紀錄者,本所將主動刪除,不予列入候選人名單。

五、本次活動模範父親代表應善盡「父職」角色,應避免舉薦僅具有個人事蹟之對象,為扭轉性別刻板印象,請踴躍舉薦生命經驗豐富或身分特殊具故事性之父親,如身心障礙爸爸、單親爸爸、新住民爸爸、擔任寄養家庭爸爸等。

六、各單位可推薦候選人1名,由本所組成評審委員會,就各單位推薦之候選人,分別依據評審作業要點所訂評審項目,公正、客觀遴選出區級模範父親代表,並由該名單中推薦3名市級模範父親候選人,薦送至新北市政府,由市府召集評審委員會複審核定後表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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